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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端录

〖简端录〗十二卷,明邵宝(1460一1527)撰。

宝字国贤,号二泉,江苏无锡人。成化二十年(1484)进士,历官江西提学副使、右副都御史、户部侍郎、南礼部尚书。曾修白鹿书院学舍以处学者,教人以致知力行为本,学者称二泉先生。著有《左□史》、《定性书说》、《容春堂集》等书。邵氏读书,每有心得,即记于简端,积久渐多,其门人王宗元为辑录成书,故名《简端录》。凡《易》三卷三百二十六条、《书》二卷一百八十二条,《诗》一卷九十三条、《春秋》三卷二百九十二条、《礼记》(《孝经》附)一卷一百零六条、《大学》《中庸》合一卷共四十三条、《论语》《孟子》合一卷共六十三条。其论《大学》有谓“格物犹言穷理也,格之穷之也。理即物之所以为物者也。不曰穷理,而曰格物者,要之于其实也。圣学所以异于异端者,其在此乎?”是一尊程朱。又谓“万物皆备于我,故致知在格物,物可尽格乎?尧舜之智不遍物,急先务也,然则格物之先务何在?凡小学之所已习,大学之所当行皆是物也。人心本无所不知,其有不知气拘物蔽焉尔致云者,极其本然,而非有加也。然-意推极则索隐穷高,无所不至,故约之使近,而实格物是也”,极得清代学者推重。华希闵序谓邵氏“于四子、五经非徒言之,实能行之。所著《简端录》,皆其深造有得,卓然见道之言”,“足以发明圣人之道,正天-厂后世之学术者”。《四库全书总目》亦谓此书笃实醇正。明代王学,日就玄虚,“平心谈理,不为放言高论者,即为有裨于经义。宝所记虽皆寥寥数言,而大旨不悖于圣贤,其醇正固足取矣”。

有明崇祯四年(1631)刊本、雍正十年(1732)华氏剑光阁刊本、《四库全书》本。

简端录 的目录:
  • 卷一
  • 卷二
  • 卷三
  • 卷四
  • 卷五
  • 卷六
  • 卷七
  • 卷八
  • 卷九
  • 卷十
  • 卷十一
  • 卷十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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