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-A+

清史稿

2015年05月06日 正史 暂无评论

清史稿是民国初年设立的清史馆编写的记述清代历史的未定稿。它按照历代封建「正史」的体例,也分为纪、志、表、传四部分,共五百三十六卷。清史馆由赵尔巽任馆长,先后参加编写的有柯劭忞等一百多人。一九一四年工作开始,至一九二七年大致完稿,历时十四年。本书虽编成于辛亥革命以后,而编者却基本上还是站在清王朝的立场来写清史的。由于成于众手,彼此照应不够,完稿后又未经仔细核改,刊行时校对也不認真,是以体例不一,繁简失当,以至年月、事实、人名、地名的错误往往可见。对于编纂上的这些问题,编者也是有所了解的,因此发刊缀言中指出,此书仅仅是作为史稿公之于世,「乃大輅椎轮之先导,并非视为成书也」。

侭管此书存在错误和缺点,它根据的大部分材料如清实录、清代的国史列传、清会典和一些档案等,今天也可以见到,但编者把大量的资料匯集起来,初步作了整理,这就使读者能够得到比校详细系统的有关清代史事的素材。而且有些志和清末人物的列传,并非取材于常见的史料,当另有所本。因此,这部书仍有它的参考价值。

此书的刊印,是由袁金鎧主持,金梁经办,于一九二八年出书,共印一千一百部。其中四百部由金梁运往东北发行,这批书我们称为「关外一次本」。后来清史馆的人发现金梁对原稿私自做了改动,他们不同意金梁的增删,于是把北京的存书又做了一些抽换,这批书通称「关内本」。以后东北又印过一次,内容也有所改动,我们称为「关外二次本」。这三种版本的異同,主要表现在:

一、全篇的增删。关内本删去关外一次本原有的张勋传、张彪附传,康有为传,以及金梁所写的校刻记。关外二次本只删去关外一次本的张彪附传,抽掉公主表序和时宪志中的八缐对数表,增加了陈黉举、朱筠、翁方纲三传。ARTX.CN

二、同一篇中内容改动。关内本抽换了关外一次本的艺文志序,删去志中易类书目六十四种,修改了劳乃宣、沈曾植的传论,改订了清史馆职名。关外二次本壓缩了赵尔丰传。

我们所做的工作,以标点、分段为重点。所用的工作本是关外二次本,凡三本篇目、内容不同的地方,都有附注,录出異文,以资参考。由于八缐对数表只是普通数学工具书,所以不再附录。

关于史实错误及同音異译的人名、地名、官名、部落名称等,一般不改动,只在本篇内略作统一。清朝避讳字,尽量改回。对少数民族名称,凡带有侮辱性的字样,除旧史中习见的泛称以外,均已加以改正。史文的脱、误、衍、倒和異体、古体字等,也作了校改。还有由于行、段的错排,以致事理不合处,已发现的也经过查对校正。但原文文理不通,或人名、地名等脱误查不到出处的地方,都维持原状。总目原分五卷,现予合併,不再分卷,并在原来基礎上略作增补,以便检阅。

清史稿 的目录:
  • 清史稿
  • 本纪一
  • 本纪二
  • 本纪三
  • 本纪四
  • 本纪五
  • 本纪六
  • 本纪七
  • 本纪八
  • 本纪九
  • 本纪十
  • 本纪十一
  • 本纪十二
  • 本纪十三
  • 本纪十四
  • 本纪十五
  • 本纪十六
  • 本纪十七
  • 本纪十八
  • 本纪十九
  • 本纪二十
  • 本纪二十一
  • 本纪二十二
  • 本纪二十三
  • 本纪二十四
  • 本纪二十五
  • 志一
  • 志二
  • 志三
  • 志四
  • 志五
  • 志六
  • 志七
  • 志八
  • 志九
  • 志十
  • 志十一
  • 志十二
  • 志十三
  • 志十四
  • 志十五
  • 志十六
  • 志十七
  • 志十八
  • 志十九
  • 志二十
  • 志二十一
  • 志二十二
  • 志二十三
  • 志二十四
  • 志二十五
  • 志二十六
  • 志二十七
  • 志二十八
  • 志二十九
  • 志三十
  • 志三十一
  • 志三十二
  • 志三十三
  • 志三十四
  • 志三十五
  • 志三十六
  • 志三十七
  • 志三十八
  • 志三十九
  • 志四十
  • 志四十一
  • 志四十二
  • 志四十三
  • 志四十四
  • 志四十五
  • 志四十六
  • 志四十七
  • 志四十八
  • 志四十九
  • 志五十
  • 志五十一
  • 志五十二
  • 志五十三
  • 志五十四
  • 志五十五
  • 志五十六
  • 志五十七
  • 志五十八
  • 志五十九
  • 志六十
  • 志六十一
  • 志六十二
  • 志六十三
  • 志六十四
  • 志六十五
  • 志六十六
  • 志六十七
  • 志六十八
  • 志六十九
  • 志七十
  • 志七十一
  • 志七十二
  • 志七十三
  • 志七十四
  • 志七十五
  • 志七十六
  • 志七十七
  • 志七十八
  • 志七十九
  • 志八十
  • 志八十一
  • 志八十二
  • 志八十三
  • 志八十四
  • 志八十五
  • 志八十六
  • 志八十七
  • 志八十八
  • 志八十九
  • 志九十
  • 志九十一
  • 志九十二
  • 志九十三
  • 志九十四
  • 志九十五
  • 志九十六
  • 志九十七
  • 志九十八
  • 志九十九
  • 志一百
  • 志一百一
  • 志一百二
  • 志一百三
  • 志一百四
  • 志一百五
  • 志一百六
  • 志一百七
  • 志一百八
  • 志一百九
  • 志一百十
  • 志一百十一
  • 志一百十二
  • 志一百十三
  • 志一百十四
  • 志一百十五
  • 志一百十六
  • 志一百十七
  • 志一百十八
  • 志一百十九
  • 志一百二十
  • 志一百二十一
  • 志一百二十二
  • 志一百二十三
  • 志一百二十四
  • 志一百二十五
  • 志一百二十六
  • 志一百二十七
  • 志一百二十八
  • 志一百二十九
  • 志一百三十
  • 志一百三十一
  • 志一百三十二
  • 志一百三十三
  • 志一百三十四
  • 志一百三十五
  • 表一
  • 表二
  • 表三
  • 表四
  • 表五
  • 表六
  • 表七
  • 表八
  • 表九
  • 表十
  • 表十一
  • 表十二
  • 表十三
  • 表十四
  • 表十五
  • 表十六
  • 表十七
  • 表十八
  • 表十九
  • 表二十
  • 表二十一
  • 表二十二
  • 表二十三
  • 表二十四
  • 表二十五
  • 表二十六
  • 表二十七
  • 表二十八
  • 表二十九
  • 表三十
  • 表三十一
  • 表三十二
  • 表三十三
  • 表三十四
  • 表三十五
  • 表三十六
  • 表三十七
  • 表三十八
  • 表三十九
  • 表四十
  • 表四十一
  • 表四十二
  • 表四十三
  • 表四十四
  • 表四十五
  • 表四十六
  • 表四十七
  • 表四十八
  • 表四十九
  • 表五十
  • 表五十一
  • 表五十二
  • 表五十三
  • 列传一
  • 列传二 诸王一
  • 列传三
  • 列传四
  • 列传五
  • 列传六
  • 列传七
  • 列传八
  • 列传九
  • 列传十
  • 列传十一
  • 列传十二
  • 列传十三
  • 列传十四
  • 列传十五
  • 列传十六
  • 列传十七
  • 列传十八
  • 列传十九
  • 列传二十
  • 列传二十一
  • 列传二十二
  • 列传二十三
  • 列传二十四
  • 列传二十五
  • 列传二十六
  • 列传二十七
  • 列传二十八
  • 列传二十九
  • 列传三十
  • 列传三十一
  • 列传三十二
  • 列传三十三
  • 列传三十四
  • 列传三十五
  • 列传三十六
  • 列传三十七
  • 列传三十八
  • 列传三十九
  • 列传四十
  • 列传四十一
  • 列传四十二
  • 列传四十三
  • 列传四十四
  • 列传四十五
  • 列传四十六
  • 列传四十七
  • 列传四十八
  • 列传四十九
  • 列传五十
  • 列传五十一
  • 列传五十二
  • 列传五十三
  • 列传五十四
  • 列传五十五
  • 列传五十六
  • 列传五十七
  • 列传五十八
  • 列传五十九
  • 列传六十
  • 列传六十一
  • 列传六十二
  • 列传六十三
  • 列传六十四
  • 列传六十五
  • 列传六十六
  • 列传六十七
  • 列传六十八
  • 列传六十九
  • 列传七十
  • 列传七十一
  • 列传七十二
  • 列传七十三
  • 列传七十四
  • 列传七十五
  • 列传七十六
  • 列传七十七
  • 列传七十八
  • 列传七十九
  • 列传八十
  • 列传八十一
  • 列传八十二
  • 列传八十三
  • 列传八十四
  • 列传八十五
  • 列传八十六
  • 列传八十七
  • 列传八十八
  • 列传八十九
  • 列传九十
  • 列传九十一
  • 列传九十二
  • 列传九十三
  • 列传九十四
  • 列传九十五
  • 列传九十六
  • 列传九十七
  • 列传九十八
  • 列传九十九
  • 列传一百
  • 列传一百一
  • 列传一百二
  • 列传一百三
  • 列传一百四
  • 列传一百五
  • 列传一百六
  • 列传一百七
  • 列传一百八
  • 列传一百九
  • 列传一百十
  • 列传一百十一
  • 列传一百十二
  • 列传一百十三
  • 列传一百十四
  • 列传一百十五
  • 列传一百十六
  • 列传一百十七
  • 列传一百十八
  • 列传一百十九
  • 列传一百二十
  • 列传一百二十一
  • 列传一百二十二
  • 列传一百二十三
  • 列传一百二十四
  • 列传一百二十五
  • 列传一百二十六
  • 列传一百二十七
  • 列传一百二十八
  • 列传一百二十九
  • 列传一百三十
  • 列传一百三十一
  • 列传一百三十二
  • 列传一百三十三
  • 列传一百三十四
  • 列传一百三十五
  • 列传一百三十六
  • 列传一百三十七
  • 列传一百三十八
  • 列传一百三十九
  • 列传一百四十
  • 列传一百四十一
  • 列传一百四十二
  • 列传一百四十三
  • 列传一百四十四
  • 列传一百四十五
  • 列传一百四十六
  • 列传一百四十七
  • 列传一百四十八
  • 列传一百四十九
  • 列传一百五十
  • 列传一百五十一
  • 列传一百五十二
  • 列传一百五十三
  • 列传一百五十四
  • 列传一百五十五
  • 列传一百五十六
  • 列传一百五十七
  • 列传一百五十八
  • 列传一百五十九
  • 列传一百六十
  • 列传一百六十一
  • 列传一百六十二
  • 列传一百六十三
  • 列传一百六十四
  • 列传一百六十五
  • 列传一百六十六
  • 列传一百六十七
  • 列传一百六十八
  • 列传一百六十九
  • 列传一百七十
  • 列传一百七十一
  • 列传一百七十二
  • 列传一百七十三
  • 列传一百七十四
  • 列传一百七十五
  • 列传一百七十六
  • 列传一百七十七
  • 列传一百七十八
  • 列传一百七十九
  • 列传一百八十
  • 列传一百八十一
  • 列传一百八十二
  • 列传一百八十三
  • 列传一百八十四
  • 列传一百八十五
  • 列传一百八十六
  • 列传一百八十七
  • 列传一百八十八
  • 列传一百八十九
  • 列传一百九十
  • 列传一百九十一
  • 列传一百九十二
  • 列传一百九十三
  • 列传一百九十四
  • 列传一百九十五
  • 列传一百九十六
  • 列传一百九十七
  • 列传一百九十八
  • 列传一百九十九
  • 列传二百
  • 列传二百一
  • 列传二百二
  • 列传二百三
  • 列传二百四
  • 列传二百五
  • 列传二百六
  • 列传二百七
  • 列传二百八
  • 列传二百九
  • 列传二百十
  • 列传二百十一
  • 列传二百十二
  • 列传二百十三
  • 列传二百十四
  • 列传二百十五
  • 列传二百十六
  • 列传二百十七
  • 列传二百十八
  • 列传二百十九
  • 列传二百二十
  • 列传二百二十一
  • 列传二百二十二
  • 列传二百二十三
  • 列传二百二十四
  • 列传二百二十五
  • 列传二百二十六
  • 列传二百二十七
  • 列传二百二十八
  • 列传二百二十九
  • 列传二百三十
  • 列传二百三十一
  • 列传二百三十二
  • 列传二百三十三
  • 列传二百三十四
  • 列传二百三十五
  • 列传二百三十六
  • 列传二百三十七
  • 列传二百三十八
  • 列传二百三十九
  • 列传二百四十
  • 列传二百四十一
  • 列传二百四十二
  • 列传二百四十三
  • 列传二百四十四
  • 列传二百四十五
  • 列传二百四十六
  • 列传二百四十七
  • 列传二百四十八
  • 列传二百四十九
  • 列传二百五十
  • 列传二百五十一
  • 列传二百五十二
  • 列传二百五十三
  • 列传二百五十四
  • 列传二百五十五
  • 列传二百五十六
  • 列传二百五十七
  • 列传二百五十八
  • 列传二百五十九
  • 列传二百六十
  • 列传二百六十一
  • 列传二百六十二
  • 列传二百六十三
  • 列传二百六十四
  • 列传二百六十五
  • 列传二百六十六
  • 列传二百六十七
  • 列传二百六十八
  • 列传二百六十九
  • 列传二百七十
  • 列传二百七十一
  • 列传二百七十二
  • 列传二百七十三
  • 列传二百七十四
  • 列传二百七十五
  • 列传二百七十六
  • 列传二百七十七
  • 列传二百七十八
  • 列传二百七十九
  • 列传二百八十
  • 列传二百八十一
  • 列传二百八十二
  • 列传二百八十三
  • 列传二百八十四
  • 列传二百八十五
  • 列传二百八十六
  • 列传二百八十七
  • 列传二百八十八
  • 列传二百八十九
  • 列传二百九十
  • 列传二百九十一
  • 列传二百九十二
  • 列传二百九十三
  • 列传二百九十四
  • 列传二百九十五
  • 列传二百九十六
  • 列传二百九十七
  • 列传二百九十八
  • 列传二百九十九
  • 列传三百
  • 列传三百一
  • 列传三百二
  • 列传三百三
  • 列传三百四
  • 列传三百五
  • 列传三百六
  • 列传三百七
  • 列传三百八
  • 列传三百九
  • 列传三百十
  • 列传三百十一
  • 列传三百十二
  • 列传三百十三
  • 列传三百十四
  • 列传三百十五
  • 列传三百十六
  • 清史稿发刊缀言
  • 清史稿校刻记
  • 新清史本紀
标签:

给我留言

您必须 登录 才能发表留言!

Copyright © 2018- 中华古籍全录 保留所有权利.  

用户登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