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旧五代史

2015年05月06日 正史 暂无评论

旧五代史原称五代史,或梁唐晋汉周书,共一百五十卷,修于宋太祖开宝六年(公元九七三年)四月至七年闰十月,由薛居正监修,卢多逊、张澹、李昉等同修。后欧阳修五代史记出,称为新五代史,薛史则称为旧五代史。原书已佚,现行本是清乾隆四十年时的辑本。旧五代史所叙述的历史时期,是我国封建社会中最后一次大规模分裂割据的时期。

从公元九○七年朱温称帝起,到九六○年北宋建立,五十多年间,中原地区有后梁、后唐、后晋、后汉、后周五个王朝前后相继,中原以外有吴、南唐、吴越、楚、闽、南汉、前蜀、后蜀、南平、北汉等十个独立王国,史称「五代十国」,其中还没有包括当时我国境内契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。这个时期,在全国各地,特别是中原地区的分裂割据政权之间,充满了激烈的军阀混战,造成了频繁的王朝更迭。五代大地主军阀集团的割据政权是极端残暴、极端腐朽的,旧五代史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这些政权的反动统治。他们「徵搜舆赋,竭万姓之脂膏」。[一]他们「峻法以剥下,厚敛以奉上」。[二]他们急徵暴敛,明抢暗夺,或使「数州之[一]旧五代史卷三四唐庄宗纪八[二]旧五代史卷一四六食货志民,屠啖殆尽,荆棘蔽野,煙火断绝,凡十余年」,[一]或使「一方之民,若据炉炭」。[二]他们甚至用泥土製钱,因杨柳吐絮而徵税,把山中的野草当茶卖!他们「卖官鬻狱,割剥蒸民,率有贪猥之名」。[三]更有甚者,后晋石敬瑭不惜匍匐于契丹军事集团脚下,甘当「儿皇帝」。旧五代史揭露的军阀割据势力的种种罪恶行径,对于我们认识历史上分裂割据的危害性和维护全国统一的重要意义,无疑是有益处的。

旧五代史在编撰上存在着严重的缺点,它基本上取材于五代时人所修的各种实录。

这些实录「皆无识者所为,不但为尊者讳,即臣子亦多讳饰」。[四]旧五代史在转述时,不可避免地会带上它们固有的缺陷。石敬瑭这样的无恥之尤,獲得了「旰食宵衣,礼贤从谏」,「能保其社稷」[五]的美名。桑维翰是首先提倡投靠契丹军事贵族集团的,旧五代史编撰者却为之開脱,说「和戎之策,固非误计」,[六]讚美桑维翰是「効忠」后晋的「社稷臣」。[七]冯道毫无骨气,一生投靠过许多搞分裂割据的军阀,旧五代史的作者却说:「道之履行,鬱有古人之风;道之宇量,深得大臣之體。」[八]这些论述,完全违反了历史事实,不能不说[一]旧五代史卷一五李罕之传[二]旧五代史卷一三五僭伪列传二刘陟传[三]旧五代史卷九八安重荣传[四]十七史商榷卷九三[五]旧五代史卷八○晋高祖纪六是旧五代史的重大缺陷。此外,旧五代史还有其他许多缺点,如材料芜杂,概括力差观点不统一,大多数文章写得很不高明,等等。

就史料價值而言,由于旧五代史编撰者大都亲身经历过五代的历史场面,见闻较近,因而保存了比较丰富的原始资料。相反,欧阳修的新五代史删去了许多应当保留的重要史料。因此,两者还是可以互相补充的。

北宋时期,新旧两史並行。金章宗泰和七年(公元一二○七年)规定「削去薛居正五代史,止用欧阳修所撰」。[一]到了元代,旧五代史就逐渐不行于世。清乾隆中开四库馆时,未能找到原本。馆臣邵晋涵等就永乐大典中辑录排纂,再用册府元龟、资治通鑑考異等书引用的旧五代史材料作补充,大致恢复了原来面貌的十分之七八。同时还从其他史籍、类书、宋人说部、文集、五代碑碣等数十种典籍中辑录了有关的资料,作为考異附注,与今辑本旧五代史正文相五补充印证,在不少方面丰富了原本的内容。今辑本旧五代史作为四库金书之一,于乾隆四十年(公元一七七五年)编成缮写进呈,标明原文辑录出处,补充和考证史实的注文附在有关正文之下,部分文字考订则另附黄色粘籤。一九二一年南昌熊氏曾影印出版(简称「影库本」)。后来又有乾隆四十九年(公元一七八四年)缮写的文津阁四库全书本和武英殿刊本(简称「殿本」),补充史实的注文仍附于正文之下,文字、史实考订则作为「考证」附于卷末,文字颇有改动,内容也有不少增删,并删去了辑文的出处。现存的旧五代史一般刊本及石印本都是根据殿本翻印的。此外,还有乾隆时期孔荭谷的校抄本(简称「孔本」,现仅看到近人章钰过录本)、彭元瑞校抄本(简称「彭本」)及抱经楼卢氏抄本(简称「卢本」),它们都以保存辑文出处为贵,内容大致和影库本相同。其中孔本是根据较早的辑录稿本抄写的,未改的清朝忌讳字较多,并保存了后来编定本删去的数十条注文。至于一九二五年的嘉业堂刊本(简称「刘本」),则以卢本为底本,再根据殿本作了大量校补,体例比较芜杂。商务印书馆百衲本二十四史中的旧五代史,就是根据刘本影印的。

本次整理校点旧五代史时以影库本为底本,同时用殿本、刘本及其他三种抄本参校,并适当吸收了邵晋涵的批校及孔荭谷、彭元瑞等人的校勘成果。对史文辑录所据和注文引用的史料出处,除根据原书通行本进行必要的校勘外,还参校了残宋本册府元龟影印底样、复旦大学藏旧抄本五代会要、周星诒过录的顾广圻校五代史补五代史阙文、永乐大典残卷膠卷及照片。凡有增删或重要異文可备参考的,一律作为校记附于卷末。辑本因避讳而改动的文字,除影响文义的外,一般不再改回。有些古代少数民族的人名等,辑本曾按照当时官定的辽史索伦国语解的译名作了改动。这种译名后来并不通行今均恢复原文,于译名第一次出现处出校。辑本原注永乐大典、册府元龟的卷数颇有错误和脱漏,今有原本可查对的迳予改正增补。关于注文,除保留影库本原有的外,还在避免重複的原则下,根据邵晋涵旧五代史考異、殿本、孔本等作了增补,并注明来源,以求成为比较完备的本子。由于旧五代史的版本流传问题比较複杂,现把一些重要版本的序跋附录书后以供参考。

旧五代史 的目录:
  • 梁书一 太祖纪一
  • 梁书二 太祖纪二
  • 梁书三 太祖纪三
  • 梁书四 太祖纪四
  • 梁书五 太祖纪五
  • 梁书六 太祖纪六
  • 梁书七 太祖纪七
  • 梁书八 末帝纪上
  • 梁书九 末帝纪中
  • 梁书十 末帝纪下
  • 梁书十一 列传一 后妃
  • 梁书十二 列传二 宗室
  • 梁书十三 列传三
  • 梁书十四 列传四
  • 梁书十五 列传五
  • 梁书十六 列传六
  • 梁书十七 列传七
  • 梁书十八 列传八
  • 梁书十九 列传九
  • 梁书二十 列传十
  • 梁书二十一 列传十一
  • 梁书二十二 列传十二
  • 梁书二十三 列传十三
  • 梁书二十四 列传十四
  • 唐书一 武皇纪上
  • 唐书二 武皇纪下
  • 唐书三 庄宗纪一
  • 唐书四 庄宗纪二
  • 唐书五 庄宗纪三
  • 唐书六 庄宗纪四
  • 唐书七 庄宗纪五
  • 唐书八 庄宗纪六
  • 唐书九 庄宗纪七
  • 唐书十 庄宗纪八
  • 唐书十一 明宗纪一
  • 唐书十二 明宗纪二
  • 唐书十三 明宗纪三
  • 唐书十四 明宗纪四
  • 唐书十五 明宗纪五
  • 唐书十六 明宗纪六
  • 唐书十七 明宗纪七
  • 唐书十八 明宗纪八
  • 唐书十九 明宗纪九
  • 唐书二十 明宗纪十
  • 唐书二十一 闵帝纪
  • 唐书二十二 末帝纪上
  • 唐书二十三 末帝纪中
  • 唐书二十四 末帝纪下
  • 唐书二十五 列传一 后妃
  • 唐书二十六 列传二 宗室
  • 唐书二十七 列传三 宗室
  • 唐书二十八 列传四
  • 唐书二十九 列传五
  • 唐书三十 列传六
  • 唐书三十一 列传七
  • 唐书三十二 列传八
  • 唐书三十三 列传九
  • 唐书三十四 列传十
  • 唐书三十五 列传十一
  • 唐书三十六 列传十二
  • 唐书三十七 列传十三
  • 唐书三十八 列传十四
  • 唐书三十九 列传十五
  • 唐书四十 列传十六
  • 唐书四十一 列传十七
  • 唐书四十二 列传十八
  • 唐书四十三 列传十九
  • 唐书四十四 列传二十
  • 唐书四十五 列传二十一
  • 唐书四十六 列传二十二
  • 唐书四十七 列传二十三
  • 唐书四十八 列传二十四
  • 唐书四十九 列传二十五
  • 唐书五十 列传二十六
  • 晋书一 高祖纪一
  • 晋书二 高祖纪二
  • 晋书三 高祖纪三
  • 晋书四 高祖纪四
  • 晋书五 高祖纪五
  • 晋书六 高祖纪六
  • 晋书七 少帝纪一
  • 晋书八 少帝纪二
  • 晋书九 少帝纪三
  • 晋书十 少帝纪四
  • 晋书十一 少帝纪五
  • 晋书十二 列传一 后妃
  • 晋书十三 列传二 宗室
  • 晋书十四 列传三
  • 晋书十五 列传四
  • 晋书十六 列传五
  • 晋书十七 列传六
  • 晋书十八 列传七
  • 晋书十九 列传八
  • 晋书二十 列传九
  • 晋书二十一 列传十
  • 晋书二十二 列传十一
  • 晋书二十三 列传十二
  • 晋书二十四 列传十三
  • 汉书一 高祖纪上
  • 汉书二 高祖纪下
  • 汉书三 隐帝纪上
  • 汉书四 隐帝纪中
  • 汉书五 隐帝纪下
  • 汉书六 列传一 后妃
  • 汉书七 列传二 宗室
  • 汉书八 列传三
  • 汉书九 列传四
  • 汉书十 列传五
  • 汉书十一 列传六
  • 周书一 太祖纪一
  • 周书二 太祖纪二
  • 周书三 太祖纪三
  • 周书四 太祖纪四
  • 周书五 世宗纪一
  • 周书六 世宗纪二
  • 周书七 世宗纪三
  • 周书八 世宗纪四
  • 周书九 世宗纪五
  • 周书十 世宗纪六
  • 周书十一 恭帝纪
  • 周书十二 列传一 后妃
  • 周书十三 列传二 宗室
  • 周书十四 列传三
  • 周书十五 列传四
  • 周书十六 列传五
  • 周书十七 列传六
  • 周书十八 列传七
  • 周书十九 列传八
  • 周书二十 列传九
  • 周书二十一 列传十
  • 周书二十二 列传十一
  • 世袭列传一
  • 世袭列传二
  • 僭伪列传一
  • 僭伪列传二
  • 僭伪列传三
  • 外国列传一
  • 外国列传二
  • 志一 天文志
  • 志二 历志
  • 志三 五行志
  • 志四 礼志上
  • 志五 礼志下
  • 志六 乐志上
  • 志七 乐志下
  • 志八 食货志
  • 志九 刑法志
  • 志十 选举志
  • 志十一 职官志
  • 志十二 郡县志
  • 附录:进旧五代史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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