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-A+

艮卦(卦五十二)

2015年05月05日 全本 艮卦(卦五十二)已关闭评论


艮 艮為山 艮上 艮下

卦辭 艮其背,不獲其身;行其庭,不見其人。无咎。

《彖》曰:艮,止也。時止則止,時行則行,動靜不失其時,其道光明。艮其止,止其所也。上下敵應,不相與也。是以不獲其身,行其庭不見其人,无咎也。

《象》曰:兼山,艮;君子以思不出其位。

初六:艮其趾,无咎,利永貞。 《象》曰:艮其趾,未失正也。

六二:艮其腓,不拯其隨,其心不快。 《象》曰:不拯其隨,未退聽也。

九三:艮其限,列其夤,厲薰心。 《象》曰:艮其限,危薰心也。

六四:艮其身,无咎。 《象》曰:艮其身,止諸躬也。

六五:艮其輔,言有序,悔亡。 《象》曰:艮其輔,以中正也。

上九:敦艮,吉。 《象》曰:敦艮之吉,以厚終也。

标签:

评论已关闭!

Copyright © 2018- 中华古籍全录 保留所有权利.  

用户登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