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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人卦(卦十三)

2015年05月05日 全本 同人卦(卦十三)已关闭评论


同人 天火同人 乾上 離下

卦辭 同人于野,亨,利涉大川,利君子貞。

《彖》曰:同人,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,曰同人。同人曰:「同人于野,亨,利涉大川。」乾行也。文明以健,中正而應,君子正也。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。

《象》曰:天與火,同人;君子以類族辨物。

初九:同人于門,无咎。 《象》曰:出門同人,又誰咎也!

六二:同人于宗,吝。 《象》曰:同人于宗,吝道也。

九三:伏戎于莽,升其高陵,三歲不興。 《象》曰:伏戎于莽,敵剛也﹔三歲不興,安行也。

九四:乘其墉,弗克攻,吉。 《象》曰:乘其墉,義弗克也﹔其吉,則困而反則也。

九五:同人,先號咷而後笑,大師克相遇。 《象》曰:同人之先,以中直也﹔大師相遇,言相克也。

上九:同人于郊,无悔。 《象》曰:「同人于郊」,志未得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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