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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君书

2015年05月07日 法家 暂无评论

《商君书》是战国时期商鞅一派法家著作的汇编,又名《商子》。商鞅(约公元前390年~公元前338年),他出身于卫国国君的远亲,名鞅,所以称卫鞅或者公孙鞅,后来因为在秦国变法有功,被封在商,所以后人一般都称他商鞅。他年轻时就喜欢法律之学,曾经在魏国相公叔痤的手下做过家臣,对李悝和吴起等人在魏国的变法情况很熟悉,在公元前361年,秦孝公即位,广求贤才,商鞅于是带着《法经》到了秦国,开始在秦国变法,史称“商鞅变法”。

《汉书。艺文志》中收录了《商君书》二十九篇,现存二十四篇。其中也保留了商鞅遗著,记录了商鞅的言行,大概是战国末年商鞅学派的后人编成的。

《商君书》主要记载了商鞅的变法理论和具体措施。《开塞》篇提出了社会发展的四个阶段:“上世亲亲而爱私,中世上贤而说仁,下世贵贵而尊官,今世强国事兼并,弱国务力守。”所以,在当今之世,首要的任务是生存,但要生存就必须增强国力,实行“以力服人”的“霸道”,而不能实行儒家主张的“王道”。所以商鞅提出了“不法古,不循今”的主张,即变法要根据现在的具体情况,不能再守旧。

在具体措施上,商鞅主张:第一,加强君权,建立赏罚严明的法治制度,即“壹赏”、“壹刑”、“壹教”。“壹赏”就是赏赐只能给有功的人和积极告发犯罪的人。“壹刑”就是处罚不分等级,不照顾贵族特权,不随意赦免。商鞅总结了一条前人的教训:“法之不行,自上犯之”。“壹教”就是取消所有违背法令和不利于农战的思想言论。他鄙视诗书礼仪,还把“礼、乐,诗、书,修善、孝弟,诚信、贞廉,仁、义,非兵、羞战”说成了“六虱”,反对根据这六种情况授予官职。

第二,奖励军功,提倡耕战,取消贵族的世袭特权。商鞅认为,人都有“好利恶害”的本性,他解释说:“民之性,饥而求食,劳而求逸,苦则索乐,辱则求荣”。所以国家就可以利用这种本性,用奖赏的方法激励百姓努力生产,作战时努力杀敌。同时,取消没有军功的贵族特权。

第三,推行法治要重视法治、信用和权势。执法要公平,要讲究信用,即使官员贵族犯罪也要处罚。为了加强君主的权势,必须尊君。

第四,治理国家要用重刑,商鞅称为“以刑去刑”。他认为“行刑重其轻者,轻者不至,则重者无从至矣”。即对轻罪严厉处罚,就可以杜绝犯重罪了。这种重刑思想后来被秦始皇、李斯接受,结果导致了秦的速亡。

商君书 的目录:
  • 更 法 第 一
  • 墾 令 第 二
  • 農 戰 第 三
  • 去 彊 第 四
  • 說 民 第 五
  • 算 地 第 六
  • 開 塞 第 七
  • 壹 言 第 八
  • 錯 法 第 九
  • 戰 法 第 十
  • 立 本 第 十 一
  • 兵 守 第 十 二
  • 靳 令 第 十 三
  • 修 權 第 十 四
  • 徠 民 第 十 五
  • 刑 約 第 十 六
  • 賞 刑 第 十 七
  • 畫 策 第 十 八
  • 境 內 第 十 九
  • 弱 民 第 二 十
  • □ □ 第 二 十 一
  • 外 內 第 二 十 二
  • 君 臣 第 二 十 三
  • 禁 使 第 二 十 四
  • 慎 法 第 二 十 五
  • 定 分 第 二 十 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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